依申请公开说明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须填制《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娄底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等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当面申请,由局政务中心、办公室统一受理,也可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咨询。局办公室收到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申请后,应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对申请人的申请,可以当场答复的,具体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提供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的权益的,局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
人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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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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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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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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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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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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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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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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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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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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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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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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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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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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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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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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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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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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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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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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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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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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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信息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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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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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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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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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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