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能概述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是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受市局的委托,承担行政辖区内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土地基本国策。
2、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执行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利用和土地开发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根据市局授权,依法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和矿业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实施耕地的特殊保护,组织耕地开发整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5、组织土地和矿产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察,协助市局搞好土地和矿产资源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依规对个人建房用地实行察看、审批和报批。负责小城镇建设用地的初审、报批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址勘察工作,承办采矿权、探矿权审查报批,协助市局搞好采矿权有偿取得工作。
8、代表市局负责基层国土资源所人、财、物、事的垂直管理。
9、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娄星国土资源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4名,实际在职在册人员为72人,退休工人25人。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财务股、用地股、规划股、矿管股、地籍股、执法大队(副科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股。
分局所属基层所9个:第一国土资源中心所(副科级),第二国土资源中心所(副科级)、双江国土资源所、小碧国土资源所、杉山国土资源所、石井国土资源所、万宝国土资源所、茶园国土资源所、百亩国土资源所。
(三)2016年度工作计划
1、进一步抓好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考核力度,确保通过省、市年度耕地保护检查验收。
2、切实做好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防控力度,努力降低问责比例,确保“零约谈”、“零问责”。
3、结合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工作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矿山开发利用秩序的监管,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工作,提高对险情、灾情的快速反应能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4、按照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群众路线的教育成果。通过一系列的理论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四)2016年度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经费共支出8516644.32元,包括基本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基本支出:
①工资福利支出4910232.36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610.44元(含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支出827860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5231.52元。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16570元。
2、“三公”经费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750元,其中公车购置0元,公车运行维护152750元。
②公务接待费0元。
(五)财务管理状况
我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目标考核等多项财务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常态管理,确保长期效益,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考评机制,提高精细管理水平,成立考评小组和办公室,细化考评标准,每月检查考评2次,及时反馈问题,加强整改,及时通报考评结果。
(六)全盘统筹,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加强预算管理,积极筹措、组织资金,合理安排资金。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全年收入为851.66万元,支出851.66万元,保持收支平衡。加强对车辆耗油维修费的管理,按市财政、市纪委规定的公务车辆的加油实行政府采购IC卡管理制度执行,定期审核耗油标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实物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的支出,按市纪委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搞好资产清查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 : 个人建房依法报批、及时报批。
时效指标 受理到完成审批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
目标2: 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严格保护耕地。
数量指标 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严格用途管制,禁止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效益指标 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目标3: 2017年卫片执法、闲置土地清理、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数量指标 积极做好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处理违法用地,排查摸清闲置土地,违法用地比例控制在省、市检查范围。
效益指标 违法问责率低于5%。
目标4: 落实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数量指标 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巡查,每点每周不少于1次。
效益指标 排除险情,确保汛期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警率达100%。
目标5: 积极调查处理有关土地权属信访问题。
时效指标 及时调查处理来信来访问题,60日内办结。
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以上。
(二)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1 个人建房依法报批、及时报批。
完成情况:所有符合条件报批的居民用地申请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2016年共审批民房454宗,审批面积为59000平方米,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目标2 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严格保护耕地。
完成情况:1、认真做好娄星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先后7次和市局领导、技术单位到省厅汇报确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已获省厅认可。同时,配合娄星区“十三五”规划发展以及正在开展的精准扶贫等工作,做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为娄星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将耕地保护落到实处。
2、认真做好娄星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要求,分局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成立了区政府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的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规划编制期间,分局派专人与规划编制单位到各矿山实地核查,充分征求了采矿权人的意见,同时对我区矿业权的设置进行了合理的布局。现该规划经过区、市两级审核修改完善后,正在送审。
目标3: 2017年卫片执法、闲置土地清理、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完成情况: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矿山实测监管,委托湖南省418工程勘测院对辖区内所有采石场进行了一次普测,对各矿山埋设永久性界桩标志,督促矿山企业守界开采。同时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管执法年”等工作的开展,对辖区内国土资源领域进行了全面排查,夯实安全基础,保证了全区连续多年无国土资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共组织排查19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矿山企业53家次。
2、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原有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基础上,特别出台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要求各巡查小组加大对耕地的巡查力度,保证每月巡查2次以上,并及时上报巡查表格。今年共计开展土地动态巡查324次,发现违法用地39处,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0余起。
3、国土资源部共下发辖区内2015年度土地卫片图斑11个,矿产卫片图斑5个,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娄星区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内外业核查、图斑判别和整改查处工作,数据填报准确,案卷组档规范,违法问责率年年合格,顺利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
4、对市局近期下发的辖区内64宗疑似闲置土地清理任务,于会后第二天迅速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小组人员和职责,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目标4: 落实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完成情况: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对全区已查明的1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巡查力度,截止目前实地巡查12次。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和值班值守工作,全年共转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7次,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我局会同技术单位专家现场排查处置28次,并对灾害点的应急治理进行技术指导。今年以来全区新增滑坡、崩塌、地面沉陷等地质灾害24起,无人员伤亡。
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我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在2016年度按要求完成了全区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金属矿山共计26家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办理了辖区内5家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延续登记手续;按要求完成了2015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情况的网上报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了娄星区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今年刚进入汛期,分局即制定了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基层所,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健全了全区群测群防体系;今年汛期共转发预警信息7次,均在第一时间内将预警信息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转发到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村级监测责任人;今年主汛期,组织相关防汛人员对双农新、天壶各滑坡点,万宝的清江村滑坡、砂矸村土地组滑坡,黄泥塘的东来村关塘组滑坡,小碧的高坪滑坡,福潭村铁屋组滑坡,四季村平山组地面塌陷等重点隐患点开展不定期巡查排查达11次。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市局。今年汛期现场处理突发地质灾害 24起,共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300余份,有效预防了地质灾害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目标5: 积极调查处理有关土地权属信访问题。
完成情况: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和相关提案办理工作。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以“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为重点,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控制越级上访,积极化解集体上访,有效减少重复上访。2016年,接待群众上访125人(次),处理群众上访54件,回复上级转批信访件42件,接受政策性咨询、解答约220人(次),保证了信访回复率100%。根据提案办理相关的时效和任务,我局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完成了上级交办的5件娄底市、娄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了会办意见,及时送交有关部门。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总体评价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2016年,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娄星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分局全体同志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和指导思想,超额完成了市局、管委会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分局一步一个脚印,很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存在的问题: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未单独设置账本、账套、而是在事业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科目列支,所以在年终决算中该项经费也只能体现在商品服务支出中,不利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建议:1、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年中需要追加部分经费,所以导致预算控制率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2、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3、2017年,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促进和规范项目管理。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