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以来,受连续强降水影响,我区地质灾害频发,耕地大面积毁坏,灾情极其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结合我区新增地质灾害与新增灾毁耕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娄星区属地质条件较复杂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汛期极端天气较多,地质灾害频发,治理难度较大。根据娄星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综合统计,娄星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5处(原娄星区114处、水洞底18处、蛇形山镇13处)。2017年汛期以来,受百年一遇连续强降雨影响,娄星区新发生险情较重的地质灾害84起,其中滑坡70起、泥石流7起(其中险情严重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3起、地面沉降1起、崩塌3起。在省厅、省、市、区防指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国土部门全力以赴,会同技术支撑单位严密排查,勤谨履职,科学避险,措施得当,全区无1人因灾死亡。
2、6月22日以来,我区连降暴雨,特别是7月1日暴雨加剧,河库水位猛涨,暴雨洪水导致全区各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因灾毁坏耕地情况严重。根据调查统计,本轮强降水导致耕地灾毁片数985片,面积2.1258万亩(水田17271亩、旱地3987亩),其中需工程措施复垦的达1.3万亩。
二、指导思想
根据娄办发电〔2017〕47号)文件精神,把抗灾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将避免或最大限度的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最终目的来做。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迅速行动,积极投入到防汛避险、灾后重建工作。
三、组织机构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成立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所为成员单位。
组 长:李进忠
常务副组长:徐湘群
副组长:郭艳波 成忠民 曾红志
成 员:戴继松 朱雄辉 李国芳 彭爱华 黄玉娟 成忠民 曾红志 王甫成 谢建雄 李红亮
李桂升 李 敢 罗建平 肖超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矿管股,由朱雄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新增地质灾害点的调查、监测、搬迁避让项目的实
施;新增灾毁耕地的垦复;灾后重建户用地手续办理
(一)组织好2017年度新增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
对辖区内新发生地质灾害组织技术单位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为下一步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准备。目前,我局与418队技术人员目前已对全区新发生险情较重的5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应急调查与技术指导,通过现场指导,部分灾点群众已正在治理之中。
(二)组织好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工作
我区目前破坏最重与安全隐患最大的地质灾害点为双江乡新庄村新丰组对联组泥石流、双江乡农新村井冲组滑坡、双江乡洪山村李家组滑坡、万宝镇新辉村滑坡、万宝镇砂矸铺村土地组滑坡、万宝镇松山村新屋组刘晓阳户处滑坡、石井镇泽溪村横塘组泥石流、水洞底留坦村原石泉五组滑坡、水洞底留坦村一组周仁初周和中2户屋前滑坡、杉山镇农联村肖湄滨户滑坡、杉山镇高坪村台上组陈桂芳屋后滑坡、杉山镇农联村增家组贺汉中黄贵球黄楚平三户屋后滑坡、杉山镇同安村井湾组付国雄屋后滑坡、杉山镇同安村老屋组聂彩红屋后滑坡、杉山镇同安村中家组周友明等3户屋后滑坡、黄泥塘双园社区西面滑坡、黄泥塘东来村外家组滑坡、蛇形山镇洪福村冲里组滑坡。以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大,在未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或搬迁前,必须做好监测工作,在强降雨时段根据情况组织撤人避险。
(三)组织实施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项目资金
1、按要求推进娄星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完成好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目前我局组织治理的万宝清江滑坡治理项工程、杉山高坪村滑坡治理工程、双江佳仑滑坡治理工程、大科坪石滑坡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之中,部分项目已基本完工。黄泥塘东来村观塘组滑坡治理项目由我局组织勘察设计,区人民政府出资治理项目也正在进行之中。我局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好相关治理项目,严格组织验收,将治理项目做成真正的民生工程。
2、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在人民群众自救的同时,为他们排忧解难。目前我局向省厅提交了申报相关项目资金的请示,我局李进忠局长、徐湘群副局长已去省厅和相关领导进行了多次汇报衔接,我局将积极为娄星区的地质灾害防治争取项目资金。
(四)组织实施娄星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
依据湘财建指[2015]494号文件,中央财政下达给娄星区搬迁避让补助预拨资金80万元,今年,我区还将有部分搬迁避让资金拨付到位。我局目前已制定了娄星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使用方案准备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方案批准后我局将立刻分批次组织实施娄星区搬迁避让项目。地质灾害搬迁项目的实施将委托技术单位鉴定、政府与相关部门参与、纪检部门监督,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五)有序推进灾毁耕地的复垦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耕地受灾类型、受灾程度情况,组织制定复垦方案,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
(六)建立灾后重建户用地的绿色行政审批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确需尽快开工建设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以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有关用地审批手续。
五、资金来源
1、向中央、省、市申报项目资金
2、综合使用好现有项目资金
3、建议区级财政投入部分资金
4、受灾群众自筹部分资金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