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编制并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7年6月5日,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娄星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涵盖我区地质灾害概况、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治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是系统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一项重大举措,为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提供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是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娄星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汛期(4-10月)是我区地质灾害易发期,其中4月至8月为重点防范期;科学划定了我区的万宝镇、杉山镇、双江乡、大科街道、蛇形山镇、石井镇、涟水与孙水沿岸、双江乡公路和娄涟公路沿途、沪昆高速与娄怀高速至娄底城区联络线沿途为重点防治区域,其中高坪村金盆组滑坡等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了地质灾害监测的方法,监测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对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与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监测责任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在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措施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安监、教育、旅游、电力等部门的巡查排查、监测和治理等工作职责。对制度健全、经费保障、项目的管理、 群测群防的加强、加强宣传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