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娄星区深化改革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和责任心教育活动,以贯彻落实“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为抓手,坚持民利为先、问题导向,真正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的目标,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为群众“解心结、解忧愁、解难题”。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的总体要求,通过改革,着力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找相关职能部门办事时,只跑一次就能将事情办好,如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则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落实。
“最多找一人”:是指群众找相关职能部门办事时,要按照“谁主管、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一人负责到底。
“最多一个月”(30个工作日):是指群众找相关职能部门办事时,从乡镇街道或部门受理开始,到所有审批手续办结,前后不能超过一个月时间(村或社区、乡镇街道不超过10天,区、市不超过20天)。
三、责任分工
分局各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股室按照“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的总体要求,以“四减一公开一提升”(减少行政权力、减少审批事项、减少收费标准、减少证明材料、公开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
(一)清理下放审批事项
1、对没有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违法设定、重复设定、设定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2、对政务服务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明、盖章、收费等事项,进行统一清理,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外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前置条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确不准收费的坚决不准收费,可以取消的一律取消,非收不可的要尽量降低标准。
(二)优化审批流程
1、整合审批环节。各股室要逐步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个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点办理,优化综合审批窗口,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2、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定依据、已向前置部门或本部门出具过的办事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能够自行查明、通过网络可共享复用的办事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提供,由申请人提供批准文书名称、文号、编码等相关信息,供查询验证。
3、明确审批时限。在符合有关政策法律的前提下,合理精化、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明确村(社区)、乡镇街道、职能股室的审批时限,需多个职能股室审批的,由具有审批职能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商相关职能股室对审批时限予以明确。
4、允许提前介入。实施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对分离,后置审批提前介入模式。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规定了的审批前后置关系的,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后置部门可提前介入,采取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对分离运行模式,先期进行技术审查,待前置审批手续办结后即予批复。
牵头单位:分局“有事请找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
(三)公开办理流程
各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要有办理流程图,做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八公开”;分局办公室会同职能股室对上述清理出来的审批事项、优化的办事流程、统一的格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分批在市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醒目位置公布,并配套公布示范文本填报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等,切实做到“上网上墙”,让群众一看就懂。未公示的内容,不得在办理时要求提供。
牵头单位:分局“有事请找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
(四)提升审批效率
1、较为简单的事项:
(1)即来即办。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且资料齐全,审批职能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要当场审批,即来即办。
(2)网上审批。当场无法办理,但具备网上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简单,审批职能股室对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可以审查的,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
(3)网上预审与现场办理相结合。审批职能股室对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难以审查、必须要核对原件的,实行办理事项网上申报和相关资料网上传输,由审批职能股室进行网上预审,待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再携带书面原件到窗口现场核对办理。
2、较为复杂的事项:
(1)联合审批。审批事项涉及多个股室的,按照“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要求,由一个股室牵头统一受理,相关责任股室按各自职能进行协同审批或出具意见,最后由牵头股室综合各股室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市局相关科室审批的,由该市局科室对应的股室衔接协调。
(2)容缺受理。对基本具备审批条件、申报资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暂缺的,经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的,先期予以受理。申报材料需要补正修改的,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允许在上门服务、现场勘察、联合审查时补充,不要求申请人再到股室办理。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
(五)完善支撑体系
1、建设高标准服务窗口。坚持整合资源、集约利用,依法高效、统一规范原则,高标准化建设服务窗口(区政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点),创造一流的便民服务环境,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通过规范流程、简易程序、阳光操作,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各基层国土资源所
2、打造高素质服务队伍。打造一支精业的办事员队伍,在分局、各所选派熟悉工作的优秀业务骨干,进行统一培训后,全部亮牌办公、佩证上岗。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各基层国土资源所
3、健全高效能工作制度。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范内部管理和办事流程,建立健全首问责任、限期办结、延期追究等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正常有序运转。
牵头单位:分局“有事请找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
4、建立各部门联合审批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进忠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徐湘群副局长分管),分局股室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309室,由罗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继松、肖灿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五、考评奖惩
考核考评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的总体要求为原则,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群众满意率、按期办结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评。
1、日常考评。日常考评工作由“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由分局办公室、“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对各职能股室所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每月通报一次,结合日常考评情况,按总分10分计分,纳入全局全年绩效评比活动。
3、年终总评。年终总评由分局办公室牵头,分局纪检、“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联合进行考评。
4、奖惩措施。该项工作纳入全局全年绩效评比活动当中,对态度不好、搪塞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对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该人当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并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