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初步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类型
湖南省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为国家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其类型为产能提高型。
(2)建设范围及地点
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区位于湖南省中部娄邵盆地,地处东经110°25′56″~112°17′2″、北纬26°32′48″~27°58′56″,涉及娄底市的涟源市、娄星区、双峰县和邵阳市的邵东县、大祥区、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共2个地级市10个县(市、区)。共分为三个实施片区,其中:I实施片区位于娄邵盆地东北部,地处东经111°41′04″~112°17′2″、北纬27°12′39″~27°58′56″,涉及涟源市、娄星区和双峰县;II实施片区位于娄邵盆地中部,地处东经111°22′51″~112°3′36″、北纬26°58′40″~27°25′6″,涉及邵东县、大祥区、新邵县东部和邵阳县东部;III实施片区位于娄邵盆地西南部,地处东经110°25′56″~111°28′39″、北纬26°32′48″~27°25′44″,涉及新邵县西部、邵阳县西部、隆回县、洞口县和武冈市。
(3)建设规模
重大工程项目区土地总面积583646.80ha(875.47万亩),其中建设规模为203064.73ha(304.60万亩)。其中:I实施片区土地总面积168857.15ha,建设规模为64111.60ha;II实施片区土地总面积90472.60ha,建设规模为39442.57ha;III实施片区土地总面积324317.06ha,建设规模为99510.56ha。
(4)预计新增耕地面积
重大工程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14348.19ha(21.52万亩),新增耕地率(新增耕地占建设规模的比重)为7.07%,其中:I实施片区新增耕地面积4501.66ha,新增耕地率为7.02%;II实施片区新增耕地面积2775.91ha,新增耕地率为7.04%;III实施片区新增耕地面积7070.62ha,新增耕地率为7.11%。
(5)投资估算
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688633.14万元。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年度,即2013年~2018年。
(6)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骨干工程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套,包括骨干水利工程、骨干交通工程和其他骨干工程;田间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1)骨干工程
支渠(主灌渠)硬化129.27km,支沟(主排沟)硬化111.31km,水库(小II型以上)除险加固19座,骨干拦水坝27座;村道提质改造124.89km;护堤14.30km。
2)田间工程
①土地平整工程
条田修筑挖填土方2865.30万m3,田间调配土方567.51万m3,田埂修筑土方277.65万m3;条田修筑表土剥离回填土方1033.63万m3,人工细部平整18927.85ha;梯田修筑挖填土方2993.89万m3,田埂修筑土方352.51万m3,截水沟修筑土方248.64万m3;梯田人工细部平整18588.35ha。
②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修(整修)小型拦水坝252座,蓄水池374座,整修山塘塘坝129.37km,新修集雨池1822座;新修(整修)斗渠1989.59km,新修(整修)灌排斗渠4317.91km,新修(整修)农渠3279.05km,新修(整修)灌排农渠7174.36km;新修(整修)斗沟727.93km,新修(整修)农沟3073.59km;新修水闸56150座,新修农桥65328座,新修涵洞38074座,新修跌水20825座,新修田间进出水口287623座;新修(整修)泵站563座,其中新修输配电线63.06km。
③田间道路工程
整修一级田间道857.67km,新修(整修)二级田间道5267.71km,新修(整修)生产路3212.66km,新修(整修)会车点9721处。
④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新修下田坡道23083处,其中跨沟渠12889处,不跨沟渠10194处;新修截流沟830.67km;堤防护坡125.55km。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田道路修建等过程会对动植物及其生境以及当地的水土流失等产生影响。本项目区在农业耕作区,人类活动较频繁,这些地区已少有野生动物出现,因此不会对区域内的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产生直接影响。另外,施工期土地平整等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产生一些诸如扬尘、汽车尾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影响。
运行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农田耕作对土壤土质及肥力的影响;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对土壤环境及农产品的影响。此外,本项目实施后,采用河水浇灌农田,涉及当地河水调配量等问题,但本项目实施基本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三、污染防治对策和治理措施
施工期平整土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农田道路等应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作业,各种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减少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防止土地风蚀、沙化;施工中产生的废弃土石不许向河道倾倒,应选择荒地、自然沟等作为固定弃土场,并布设拦渣、护渣及导流设施。严禁任意堆放废弃土方,以免遇强暴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运行期在农业种植中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科学的种植方式,进行适当的轮作、套作、间作,在增加农作物产量和经济收入的同时,对土壤土质及肥力的影响降到最低;尽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用量,提倡农民优先使用农家肥和有机肥料,做到安全合理施肥,加强灌溉期管理,及时对灌溉渠道进行维护修缮。
四、与规划协调性分析
(1)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组织或者个人增加对基本农田建设及其设施投资,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发挥地力潜力”。因此,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同时,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鼓励支持的项目。
(2)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重大工程项目选址与项目区所涉及的10个县(市、区)和107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土地以及调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均未纳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均符合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也是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的具体落实。
五、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发放调查表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100%,结果显示,公众非常关心本规划的建设,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基本农田存在的问题,但也提出了规划实施时应注意的问题,如施工期的废水收集与处理,机械油污的收集,水土流失的防治,主沟渠和主道路两侧规划种植树木,对耕地的土壤肥力进行改良等;对目前基本农田最需改进的方面也提出了灌溉与排水的整治、提高机械化耕作程度、土地平整和复垦,在土地开发利用中提出推广使用环保器材和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的施用量等好的建议。被调查对象一致认为,规划实施能有效地促进实施片区的生态平衡,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可以保障并提高实施片区的农业经济效益,加速产业链的形成。100%的被调查部门赞成本规划的实施。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南省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规模为203064.73ha(304.60万亩),实施后可新增耕地14348.19ha(21.52万亩),新增耕地率为7.07%,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77208.56ha,改善灌溉面积159487.70ha,新增灌溉面积48154.37ha,新增排涝面积6502.85ha,新增粮食产能85.35万吨以上,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提高一等以上;农民耕种亩均收入提高262元;农业净产值每年增加107969万元,可极大幅度的提高重大工程建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改善区域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对湖南省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加大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力度及加快湖南省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大工程选址、选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工程实施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土壤和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影响很小,工程规划规模、目标、方案、措施可行,调查公众100%赞同该工程实施。工程对区域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地表水水质、施工扬尘与噪声方面,在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是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重点工程规划与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
联系人:王宋辉 联系电话:0731-82213393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井圭路12号
邮政编码:410018 联系方式:0731-84284429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674812846
E-mail:107424867@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3)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4)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