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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娄底片区(第Ⅰ实施片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admin 来源:耕保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3-28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的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对湖南省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娄底片区(实施片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娄底片区(实施片区)

项目性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64111.60ha;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55668.72ha;改善灌溉面积50101.85ha,新增灌溉面积16493.98ha,新增排涝面积1993.05ha,新增粮食产能28.52万吨。

建设地点:位于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片区东北部,涉及涟源市金石镇等十二个乡镇、娄星区双江乡等五个乡镇、双峰县石牛乡等十四个乡镇。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工程投资:196545.42万元

实施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年度,即201310月至201810月。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噪声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地基处理时有打桩机、钻孔机械、真空压力泵和砼拌和机械等;路基填筑时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这些机械设备运行时会辐射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的正常的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2)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污染。原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合、施工过程中土石方的开挖与回填均有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原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

3)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染。施工机械漏油、施工泥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固废、施工建筑材料受雨水冲刷入河将影响水质

农田建设工程对当地水平衡产生的一定的影响;

3)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开挖土石方,遇到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肥力,影响局部水文条件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梯田的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也会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壤结构破坏;

开挖土石方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改变原有的生态系统,破坏动植物的栖息地;

改变土地的利用格局;

施工期土石方的开挖,会对沿线自然景观造成一定的影响。

工程占地、沟塘掩埋,岗土铲平,凹地填平,施工机械的碾压,施工人员的践踏等活动将完全改变原有的地形、地貌,现有的自然植被受到破坏;在施工过程中,将破坏该区域野生动物的生境,使项目占地区及施工影响区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有所减少;施工期由于大量的土地裸露以及车辆的运输与开挖会对土壤引起很大的扰动,引起水土流失强度的暂时加剧。

2、营运期

1)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农药喷洒过程中,部分形成细小的液滴悬浮于空气中,直接危害人畜健康,有风时影响范围会扩大。

秸秆的焚烧会污染空气。

2)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农药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水体,对水体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工程生产期无固定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农业机械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噪声和水泵开启时产生的噪声。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化造成的景观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多样性的降低;沟渠、田间道路等的建设使得动物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农田中农药和化肥的大面积使用,致使某些动植物、水生生物、有益昆虫和天敌生物减少或消失;施工结束后进入自然恢复期,对于采取植物措施进行防护的面积,在自然恢复期植物措施尚未完全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之前,受降雨和径流冲刷,仍会有轻度的水土流失发生,对于耕地,在刚整治过后农作物未长成之前,受降雨冲刷也会形成轻度水土流失。

地膜碎片残留在土壤中改变土壤的物理性状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尽量避免践踏、破坏施工场地周围地块的植被;减少施工场地内生长态势比较好、覆盖度比较高的植被的砍伐;将新开发地块中的渠道设计为生态渠道;设置生态廊道;尽量避免对正在逃逸的动物的碾压,杜绝对动物的捕捉行为;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建筑物工程要结合当地的人文景观特色注意造型设计;禁止乱挖取土,破坏景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临时用地在用毕后,应及时清理油污和垃圾,平整地面,并对取土场进行复垦,尽量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和谐。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施工机械废油等污染物应集中收集处理,禁止随意排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对于某些原因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运至处理场集中处理;表土剥离后,应对表土进行妥善保管,保持其肥力;工程完成后,应对工程机械压实的部分地段进行深翻,通过精耕细作、增施有机肥的方法促进土壤改良,加强土壤水肥管理,提高耕地质量。

营运期:工程结束后,对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区、管线施工带、农田道路施工影响区等应及时清理、松土、整治、覆盖熟土等,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恢复植被;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禁止砍伐植物,禁止猎杀动物;加强对生态保护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加强对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维修处理。采取间作、套作、轮作和混作等种植方式,合理适量地施肥和喷洒农药、合理灌排等,以保证耕地质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输车辆应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在200m以上;混凝土搅拌应结合当地气象资料,设在开阔、空旷的地方,离居民区下风向的距离均在200m外的地方;在施工时,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加以覆盖;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有条件的可以临时硬化路面;配备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堆料场及主要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营运期:控制农药的用量,尽量采用高效、低残留的农药;科学合理地施肥。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拟建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应集中于某维修点进行。

营运期:输水渠道若经过居民区或居民区附近,应设置护栏;对渠道应定期进行漂浮物打捞、清淤和疏浚工作;制定合理的水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的施用农药化肥;采取节水灌溉的方式控制污染物迁移过程;加强水位监测。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居民区附近禁止夜间施工;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承包商应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营运期:水泵抽水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的影响范围仅限于20m范围内,项目区离居民点最近的水泵相距应大于20m,故项目营运期水泵对居民点无影响。农田耕作时产生的噪声将随着耕作的结束而结束。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土石方等不可随意堆放;建筑物料的损耗与遗弃物优先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收集后统一处置;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并加盖毡布。

营运期:禁止对秸秆进行田间焚烧;建议政府以出资收购农用废旧薄膜的形式鼓励农民对薄膜进行回收,其次建议政府和农业部门以限售塑料薄膜和优先销售可降解薄膜等形式,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可降解的草纤维薄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区域耕地质量,使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项目工程施工及营运过程中将会对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土壤、水资源、居民社会生活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评价认为,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娄底涟源市、娄星区、双峰县。

2)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731-82213393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井圭路12

邮政编410018     联系方式0731-84284429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674812846

E-mail107424867@qq.com

八、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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