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协助市国土资源部门履行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责;
2、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监测、调查、研究和评价以及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承担地质灾害的评估、鉴定;
3、负责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机构开展重点矿山的巡查监测;负责辖区内矿山环境影响动态巡查监测;参与矿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相关验收工作;
4、负责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矿山环境治理等监测工作,及时提交各类监测技术月、季、年度总结分析报告;
5、负责本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环境监测数据库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处理,向省总站提交各类监测成果及政策建议;
6、负责对下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察;
7、承担资质范围内的技术报告编制工作,负责与有关单位签订技术协作合同,相关资料须由环监站存档备查,并负责协调处理县(市)局与编制单位的关系;
8、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二、 单位机构设置:
娄底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共有在编人员12人,退休人员2人。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数91.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7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3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数108.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4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基金收入45.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万元,项目支出12.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即人员工资25.8万元。
(四)2018年非一般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6.7万,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五)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计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28万元,绩效工资22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10.02万元,住房公积金6.01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万元。
(六) 2018年收入预算数91.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7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3万元。
(七)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万元,专项支出12.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即人员工资25.8万元。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共计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28万元,绩效工资22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10.02万元,住房公积金6.01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万元。
(八)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万元,专项支出12.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即人员工资25.8万元。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计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28万元,绩效工资22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10.02万元,住房公积金6.01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万元。
2018年 2 月 5日